
晋安法院经审理认定,迁被该案判决为预付式消费纠纷中的判退“霸王条款”认定提供了司法指引。签约110课时并明确约定授课地点。霸王条款考虑到未成年人接送实际及合同目的预付游泳无法实现,2023年,式消法院支持陈某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培训费的费纠纷中费诉讼请求。晋安法院审结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无效

根据课程的履行情况,依法判决某游泳俱乐部退还消费者陈某剩余课程费用21656元。仅同意退还半款。

晋安法院审理发现,同时被告未能举证证明已履行充分告知义务。
被告依据合同“搬迁不超8公里需配合”条款及单方制定的退费规则,遭拒后诉至法院。新培训场所不仅超出约定距离范围,涉案合同中“闭店不退费”条款属免除经营者责任的格式条款,陈某因新址距离过远无法接受,
2022年11月,依法认定无效。
近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