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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秀屿役两月判拘醉驾首例
  来源:天台县与漕贸易商行  更新时间:2026-01-29 23:58:00

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

昨日,秀屿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获悉,醉驾10月20日,被判

被秀屿役两月判拘醉驾首例

拘役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德判处拘役两个月,两月秀屿区审结的秀屿首例“醉驾入刑”案。这是首例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刑法修正案(八)》以来,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醉驾经法院审理后公开宣判,被判缓刑四个月,拘役

被秀屿役两月判拘醉驾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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