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天台县与漕贸易商行浏览次数:779时间:2026-03-17 02:50:11
2010年8月初,欠钱张娟来到城厢区月塘市场陈吓星经营的不还狗肉店中,

N见习记者 黄丽 通讯员 林婷 林艳红

本报讯 莆田涵江一个体户张娟因不能要回卖狗肉货款950元,肉抵

当月28日早上8时许,欠钱她将这批狗肉送到莆田市兴业冷冻厂寄存后将寄存卡交给陈吓星。不还11月10日,拿狗被涵江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肉抵盗走了狗肉寄存卡。欠钱交易成交后,不还约848公斤。拿狗但陈吓星始终以没钱为借口拖着不结清货款。张娟被逮捕归案。近日,张娟因犯盗窃罪,陈吓星发现寄存卡丢失,张娟以每斤5元的价格卖给陈吓星18袋狗肉,事隔多日后,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